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论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现状与问题 周翠萍摘 要:近几年来我国的一些地区正在试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和对上海市一些区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状况进行调查与访谈后,发现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作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对购买教育服务的认识和定位尚不清楚;教育中介组织作为教育服务的生产者,其进展还较薄弱;对于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环境而言,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体系。关键词:政府 购买教育服务 教育中介组织 教育市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签订契约,根据对社会组织所提供教育服务的评估,以公共财政全部或部分支付其费用,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可选择的教育服务。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有两个本质内涵:第一,政府在购买教育服务中实现了“提供者”与“生产者”的分离;第二,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关系。[1]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类型从购买内容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购买管理(委托管理)、购买学位、购买评估等。这些购买教育服务的实践对政府教育职能的转变、解决教育进展过程中出现的教育不均衡进展问题(比如薄弱学校的改造与进展等)、实现教育公平等均发挥了较好的政策实施效果。但笔者在对购买教育服务实践现状进行调查与访谈的过程中发现,目前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还处于不断摸索、不断总结经验的初级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假如不能充分认识、深化分析和解决这些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的实施效果,背离其政策初衷,带来教育资源投入的巨大浪费,进而影响到政府制度创新的公信力。因此,本文在查阅国内相关文献资料、对上海市一些区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实践状况进行调查与访谈 ①的基础上,集中阐述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现状与问题。一、教育服务提供者:政府对购买教育服务的认识和定位尚不清楚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各国的教育政策较以往以更快的速度和更一致的内容而趋向一种“同态性”(isomorphism)的转移进展。[2]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思想就来源于西方国家 20 世纪 70 年代末开始的教育市场化改革,其主要特色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教育职能模式,将公民社会、市场领域力量引入教育治理之中,构建公私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政府教育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我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