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术语和定义、根本原那么、工作流程、核算边界确 定、核算步骤与方法、质量保证、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标准的编制,也可为工业企业开展温室气 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活动提供方法参考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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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治理通那么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外表、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J 与三氟化氮〔NF/
2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设施 facility属于某一地理边界、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的,移动的或固定的一个装置、一组装置或一系列生产过 程
4核算边界 accounting boundary与报告主体〔3
2〕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范围
5温室气体源 greenhouse gas source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物理单元或过程
6温室气体排放 greenhouse gas emission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7燃料燃烧排放 fuel combustion emission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8过程排放 p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