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使工程施工质量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目标和项目经理部各项目标实现,特制定本旁站监控制度
一、定义 旁站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的重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于检查的工序作业所进行的旁站监控,由于施工过程不规范行为容易引起的质量事故或者隐患,被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施工项目所进行的旁站监控
二、旁站的范围和部位 1
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必须实行旁站监控 (1)主体结构施工:垫层施工、支架法施工、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
(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工艺性试验过程
(3)业主、监理、公司、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及其它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施工项目
旁站人员的安排:项目总工程师为项目旁站负责人,工程部长为项目旁站安排人,旁站人员主要由技术、质检及试验人员担任,拌合站拌合物拌合时以及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试验人员旁站
旁站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上述确定的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图文件、技术交底、补充设计规定、验标、指南及业主特殊要求进行施作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检报告等,根据规定通知试验人员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检查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
(4)做好旁站监控记录、工程施工日志及质量内控体系运行记录,并按验标要求收集整理原始记录; (5)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队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队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 及时向 项目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