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十不准”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 施工现场”十不准” 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不系好安全带,不准高处和临边作业
3、不是机械操作人员,不准开动机械设备
4、高处作业不准嬉戏打闹:不准从高处抛任何物料、工具和垃圾
5、吊物下和吊物上不准站人
6、不准攀爬龙门(井)架、外架、塔吊、翻越围挡和乘坐非乘人电梯上下
7、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光脚、赤背进入施工现场
8、不准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脚手架、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及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9、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10、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用电“十不准” 1 、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和动用电气设备
2 、任何人不准玩弄、拆除电器设备和开关,电工未佩戴绝缘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不准上岗
3 、不准使用绝缘体损坏的电气设备
4 、不准利用明火电热设备和灯泡照明取暖
5 、不准用水冲洗、擦拭电气设备
6 、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去熔断器的电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