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荔枝沟涌(二期)综合整治——截污工程(食养坊——大地涌三标面)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住所地: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 。 乙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创埠土石方工程部 住所地: 广州市南沙区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与广州市荔湾区排水设施维护管所于 2012 年 7 月签订了承建 荔枝湾涌(二期)综合整治——截污工程(食养坊——大地涌三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确保安全、优质、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 的施工。根据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与广州市荔湾区排水设施维护管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以及互利互惠的原则,为 荔枝湾涌(二期)综合整治——截污工程(食养坊——大地涌三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项目合作事项,就下列条款达与一至,共同遵守。 一、有关词语的含义。 工程项目—— 荔枝湾涌(二期)综合整治——截污工程(食养坊——大地涌三标段)施工总承包 。 施工合同——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与广州市荔湾区排水设施维护管所 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组成以及附件)。 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荔枝湾涌(二期)综合整治——截污工程(食养坊——大地涌三标段)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3、工程内容:桩号 0+198.400+461 的堤岸建设及污水渠箱、污水管线、检查井、河能开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合同工期:总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5、合同价款: 人民币¥31693112.24 元,(大写)叁仟壹佰陆拾玖万叁仟壹佰壹拾贰元贰角肆分,(中标价:¥34539015.83 元,预留金:¥2845903.59 元)。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 三、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部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参与管理,按比例收取管理费。 乙方负责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整个工程项目是行施工,并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合作。 四、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南侧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负责派出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4、每月审核乙方的施工作业计划,并督促其按月完成施工计划。 5、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