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 折旧技术规范(试行) 第 一 条 为 合 理 核 定 定 价 成 本 , 提 高 政 府 价 格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 根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 、《 政 府 制定 价 格 成 本 监审办法 》 、《 政府 制定 价 格 成 本 监审实施细则》 、《 新会计准则-固定 资产》 以及《 定价 成 本 监审一 般技术规范(试行)》 等法 律、行政 法 规、规章和 有关规定 , 制定 本 规范。 第 二条 本 规范为 政 府 价 格 主管部门对实行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导价 的 商品和 服务进行成 本 监审时确定 固定 资产折旧费用的 专门技术规范。 第 三条 固定 资产是指为 生产经营商品、提 供劳务和 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 , 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 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 值较高 的 有形资产。不属于 生产经营主要 设备的 物品, 单位价 值在 2000 元 以上 ,并 且 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 , 也 应 作 为 固定 资产。 第 四 条 审核 确定 固定 资产折旧费用应 遵 循 相 关性 原 则。凡 与实行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导价 的 商品和 服务生产经营无 关固定 资产的 折旧费用, 一 律不能 计入 定 价 成 本 。 第 五 条 审核 确定 固定 资产折旧费用必 须 履 行实地 监审程 序 , 核对相 关的 固定 资产登 记 簿 和 固定 资产卡 片 。应 重 点 关注 固定 资产的 初始 计量 、固定 资产的 折旧、固定 资产的 后 续 支 出 以及固定 资产的 使用寿 命 等, 并 检 查 固定 资产的 总 账 和 明 细账 。 第 六 条 固定 资产的 使用寿 命 是指固定 资产预 计使用期限, 或 固定 资产所 能 生产产品或 提 供的 劳务的 数 量 。如 估 计的 生产总 量 、工作时间 或 行驶 里 程 等。 第 七 条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是 指 在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 按 照 确 定的 方 法 对 应 计 折 旧 额 进 行 的 系 统 分 摊 ; 应 计 折 旧 额 , 指 应 当 计 提 折 旧的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价 扣 除 其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的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