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办法第一条编制依据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 ﹝2009﹞40 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铁建设 ﹝2008﹞247 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价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相关部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为成员
按照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对参建的施工单位进行阶段性的考核评价
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牵头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第三条检查考核类别1
公司、指挥部及监理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纳入施工单位激励约束考核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支付激励约束费的主要依据
信用评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的综合检查,三次检查结果汇总后作为施工企业半年的信用评价成绩上报沈阳铁路局建设处及沈阳监督站
第四条日常检查与考核一、为加强施工管理, 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等级进行扣分处罚,处罚结果汇总后纳入施工单位激励约束考核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二、日常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按A、B、C 三个等级下发问题通知单,评比优胜或具有样板示范作用可发嘉奖通知单或示范牌
三、A、B、C 类问题通知单发放标准和嘉奖标准见附表1,通知单见附表 2
四、A、B、C 类问题通知单扣分标准和嘉奖通知单加分标准见下表: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 类问题扣 1 扣 0
5 B 类问题扣 0
2 C 类问题扣 0
1 公司级嘉奖加 2 加 1 部门级嘉奖加 1 加 0
5 指挥部级嘉奖加 0
2 五、通知单签发1
A 类问题通知单由公司副部长、指挥部副指挥长、总监及以上领导签发或授权签发
B 类问题通知单由公司或指挥部主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