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处罚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希望各施工队严格按此执行:1、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一次不戴罚款 50 元,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不戴罚款100 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 元
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每人次罚款100 元
4、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100 元5、操作电夯、金属壳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水中操作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靴者,每人次罚款50 元
6、向下或向上抛掷工具、建筑材料、或重物者,每次罚款100 元7、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每处罚款 200 元
8、阳台、楼层、屋面、梯段等临边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每处罚款200 元9、未采用 TN-S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隐患重大的,每次罚款1000 元
10、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漏电保护器失灵或参数不匹配,,隐患重大的,每次罚款1000 元
11、违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无隔离开关或可见分断点断路器的,每处罚款500 元
12、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13、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现场照明不符合要求的,处以 500 元的罚款
1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拆除或移动安全警告标志、信号装置、照明装置者,处以500 元的罚款
15、未经主管安全保卫领导批准,在近火区或易燃易爆附近动火、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