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方案一、施工用电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施工班组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1、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和漏电保护开关;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 12V);6、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全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
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健全如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有关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3、电气设备、电气缺陷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4、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