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路灯采购合同路灯采购合同采购人:周道新供货人:高邮市灯辉照明器材厂(夏玉山)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第二条 上述产品不负责运输、税票、安装,由采购人自主上门提货,采购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属供货方所有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参数图同行业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采购人付给供货人预付 40%的定金(¥160000
00),余款货到付 50%,10%路灯安装好后一次性付清(货到后采购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货人拒绝卸货、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所受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六条 灯具重量和长度根据改变后的参数为标准,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11 米灯杆厚度为 3
5mm,9m灯杆厚度为 3mm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供货人: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住址 :住址:年月日篇二:路灯采购协议路灯采购协议甲方:霍山县上土市镇人民政府政府 乙方:江苏欧亚照明有限公司为做好上土市镇通上店村美好乡村建设,使中心村道路得到亮化,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采购一批路灯
经过邀请招标,由贵公司中标,本着诚信、平等、合作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 表格二、技术要求:乙方根据相关技术法律规范标准及甲方指定的样品生产供货
三、质量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技术法律规范标准组织验收 四、运输及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在乙方安装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90%,余款 10%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安全责任:在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工期: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2024 年 12 月 30 日
八、其他约定事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