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体广告发布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市区内运营的 74 台中巴公交车的车体广告发布和车内各类广告发布权交由乙方承包经营,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现有 74 台车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预
乙方向所需要发布广告的车体粘贴广告,要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
乙方所粘贴的广告画面必须符合车辆检验标准
二、承包期限由于车辆更新年限不一样,暂定四年,即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 日止
三、承包车辆台数现有运营车辆 74 台,其中:一路:10 台 二路:14 台 三路:12 台六路:12 台 八路:14 台 十路:12 台四、承包费每年叁拾万元
(四年后如车辆更新、改型、承包费另议)五、付款方式:第一年:合同签定之日付 100000 元,过四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1 日再付 100000元,再过四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1 日付 100000 元
第二年:分两次付清,即 2024 年 6 月 1 日付 150000 元,2024 年 12 月 1 日付150000 元
第三年、第四年:各一次付清,即 2024 年 6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1 日
六、现已承揽发布的广告,从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剩余广告发布费归乙方所有
(从第一年最后一次广告承包费中扣出)七、合同签定之日开始,车体现载广告画面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八、由于广告制作,粘贴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画面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损毁,由甲方负责
九、车内加装的广告载体,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功能,由于另外加装的广告发布载体,对乘客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手续齐全,因此而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十一、 甲方不对广告业主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