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勤车租赁合同甲方(承租方):哈尔滨汉德轻工医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榆工业园区江南中环路 23 号乙方(出租方):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单位通勤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用车辆的车型及用途:甲方租用乙方金龙空调客车(39 座)两台用于甲方职工通勤用车
在合同期内通勤车运行线路、站点和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车辆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
二、租赁期限、租金价格及结算期限: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1 年,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0月 31 日止
2、租金价格及缴纳方式:(1)每台车租金价格为 450 元/台/日
(甲方不承担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
)周六、日员工上班由一台通勤车负责按甲方要求的三条线路接送通勤,每台通勤车费用 500 元
如遇公司其它事宜用车,费用根据里程与乙方另行协商
(2)甲方于月底前将上月的租金以转帐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同时乙方将相应金额正规发票(至少 50%以上燃油增值税发票,剩余的以运输发票或相应发票)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的权益和义务: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上、下班用车时间
2、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良好车况、相应车型的客车,有权要求通勤车卫生、安全、保险等各项保证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通勤车未能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影响甲方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乘车人员应保持车内卫生,并爱护车内设施,如甲方乘车人在车内吸烟、吐痰、乱扔带皮物品,乙方可告知甲方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5、甲方乘车人员应注意乘车安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人员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害、危险的物品乘车;车辆行驶中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在车内吸烟引起火灾等造成的损害、财产及车辆损失均由甲方乘车人员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