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铲车承包合同铲车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一致意见,议定铲车承包协议,以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如下:一、承包工作地点:二、承包工作内容及双方责任事项:1、甲方将公司内铲车承包给乙方维修保养,承包期间乙方要保证各用车工序车辆正常使用
发动机大修为 4天、波箱 3 天、车架维修 7 天、其它部件 1 天(特别情况除外),否则,每次扣罚乙方 200 元
2、乙方自承包日起,负责甲方所有铲车维修保养,包括铲车维修用的全部零配件、空气格、柴油格、机油格、润滑油、液压油、电路、车辆灯光、前后桥、付车架、挡泥板铲刀、电池、冷却液、轮胎等
甲方负责铲车司机工资、燃油(0#柴油)
乙方不得擅自到甲方仓库、车间及其他地方领取零配件和油类,否则,经发现按偷取物件价格的 3 倍扣罚乙方
3、乙方不得随意将甲方铲车开出公司外,在特别情况下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同意并有签名的放行条方可外出
4、乙方必须定期每天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发现铲车司机没有按日常保养加黄油,由铲车维修人员开罚单,罚款额度 100-200 元/次,罚款金额乙方收 50%
如遇甲方有计划用车并要求乙方提前作好相对车辆检修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用车时间提前完成检修工作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有维修人员常驻甲方公司内,全日 24 小时负责所承包的铲车维修工作,当车辆出现问题时必须维修好,下班时间接到甲方电话时,乙方必须尽快赶到现场维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时间,否则扣罚 200 元
6、承包期间乙方不能承包车辆互拆配件安装,若确有需要,必须经得甲方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装拆
7、甲方负责提供不淋雨的车辆维修保养场地,乙方必须遵守甲方“6s”工作要求,保持维修场地干净,否则扣罚 200 元(以甲方“6s”检查组检查为依据)
8、乙方在维修时若需要风、电焊工具时,甲方机电车间负责提供,乙方在返还时必须保持干净,无损坏,否则,甲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