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怀化学院门面租赁经营合同书(未修改版) (9 号学生宿舍门面) 甲方:怀化学院后勤服务集团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怀化学院门面租赁管理办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门面楼号及租赁时间 1、乙方租赁甲方 楼 号门面。2、租赁人必须归店经营,即只能在门面内经营,不得将货物、冰柜等摆到门外经营,更不得在门面外搭棚摆摊。3、本次门面租赁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门面租金一年一交,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租赁期限第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年后按怀院发【2024】33 号《怀化学院门面租赁管理办法》执行。二、租金、其他费用及交纳方式1、门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每年交纳租金时间为 年 月 日,若不按约定时间足额上缴门面租金的学校将认定其为自愿放弃下年度及以后的门面经营权,并在合同到期后直接收回门面。乙方每年能按时全额一次性交清门面租金,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门面管理规定则可以续签合同,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则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三日内自行清空门面,将门面无条件交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或拒不退还门面,如乙方逾期不退还门面和将自己的物品撤离门面,甲方停止水电供应、有权清场并强制收回出租门面,且乙方需承担因拒绝交还甲方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并每天另按全年门面租金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一次性交清。3、乙方租赁期间使用甲方的水电,按表计量。乙方每月 5-10 日须向甲方水电管理部门自行交清水电费。逾期不交者,从每月 15 日起按每日 1%收取滞纳金,拒不交纳的从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完后,还未交纳所欠费用,则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并收回门面,货物限期 7 天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理。三、经营范围1、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任何经营活动。2、允许经营百货、南杂、五金、交电、文化、冷饮、水果以及其他不影响楼上住户居住环境的项目。严禁经营饭菜、米粉、歌舞厅、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可能影响楼上住户工作学习的项目。乙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3、乙方现经营项目: ,未经许可不能私自更换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收回门面。4、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