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个人非诉案件代理合同范本法律服务委托协议(非诉项目)第号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 : 邮编:乙方:xxxx 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 :传真 : 邮编:甲方因 股权继承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1
查询、核对被继承人 xxx 生前在新疆 xx 农业进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2
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 xx 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3
甲方股权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宜4
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3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推断,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1
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支付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a)xx 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除本条款第 1 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