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咨询委托合同委托单位(下称甲方): ____ _ 咨询单位(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编制机构,承担 工程项目 的编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咨询工作内容:(一) 收集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二) 根据所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应用科学方法进行分析,对拟办项目的建设必要性 、 市场现状以及经济、社会效益作出分析
第二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 3 _ 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与咨询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资料次日起_ 15 _ 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列项目的技术文件,并对此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讨论工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报告出具时间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咨询成果_ 6 _ 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 工程项目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乙方对讨论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费用支付条款
(一)本工程的工程咨询费为人民币(含税价)¥ 15000 元整(大写: 人民币 壹万伍仟圆整(不含评审费) )
于合同生效后,初稿完成之日起_ 3 _ 日内预付咨询费用 60 %,即人民币(含税价)¥ 9000 元整(大写: 人民币玖仟圆整 );剩余咨询费用,即人民币(含税价)¥ 6000 元整(大写: 人民币陆仟圆整 ),根据进度或在提交正式咨询报告终稿之日起_ 3 _ 日内全部付清
支付方式:现金或电汇至 福建茂盛工程 咨询设计 有限公司,支付前乙方应先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
(二)如需召开立项评审会,则所需费用(含会议场地租金、专家费用等)均由甲方负责
本收费不含环境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提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