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施工经济承包协议书施工总承包:青岛颐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项目承包方: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 号线)装修 04 标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管理,仔细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依据甲方《项目施工经济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经济承包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 号线)装修 04 标项目部 2、工程地点:黑龙江路与长沙路交叉口 3、合同承包范围:含图纸全部内容 4、合同价款:38001780
5、合同工期:270 天 6、合同质量:合格第二条、承包工程范围及责任目标、指标1、承包工程范围:2、应缴承包费:以工程总造价(包括建设单位供料,直接或指定分包项目且由甲方承担质量安全责任部分的造价)为计算基数,甲方按此基数的 2%(百分之二 )向乙方收取承包费
承包费的收取按施工进度款同比例交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 60 日内全部结清
3、施工工期:270 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6、安全生产: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械设备和火灾事故,避开一般事故,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达标
6、文明施工:争创省级文明施工场地、创建市级文明施工场地 7、工程保修:执行总包合同相关规定及甲方《工程质量同访保修暂行规定》
8、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
9、其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在乙方的协助下与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合同
2、协助乙方根据所承包项目的规模及甲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暂行规定》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并派 2 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工作,其中 李明玉 为该项目工程部经理,负责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外围关系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