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州市金城广场项目实际承包人退场框架协议甲方: 乙方: 丙方: ( 项目实际承包人 ) 鉴于:1 、 甲 、 乙 双 方 于 年 月 日 签 订 《 》;2、甲、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3、甲方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与丙方进行了沟通,丙方提出同意终止 项目《 》;4、现丙方已完成 部位的施工( 具体已完工程量按甲、乙、丙三方书面确认的已完工程施工界面为准进行计量)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履行除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款外的《 本协议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所有条款
同时为了保证 项目建设工程正常进行及对已完工程的按实结算,三方就下列退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退场框架协议
此前所签署的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施工框架协议、国家标准文本版本(GF-1999-0201)施工协议书与本协议文本相互间若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协议条款如下:1、自本框架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丙方应停止一切施工活动及施工人员退场
2、丙方在移交项目至甲方指定的续建施工队之前,须保证项目现场已完成工程的完好
移交内容包括资料移交、质量移交、现场移交等
3、已完工程量按施工图、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记录及甲、乙、丙三方书面确认的已完工程施工界面为准进行计算,本协议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套价按《 》( 年版),定额人工单价按 元/工日执行且不作调整,取费基数按定额直接费加材料价差,取费费率按 综合费率(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须于 7 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且丙方应提供书面承诺,确保所提供结算资料真实、完整,以后不再因资料不齐全重新计费
5、甲方在收到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于14 日内完成结算审计初稿
结算初稿完成后,丙方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须于 7 日内完成核对确认,甲、丙双方对结算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委托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