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扬中市环城南路 255 号飞腾电子游艺室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给乙方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基本情况1、甲方同意将位于扬中市环城南路 255 号飞腾电子游艺室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在承包期间均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影响乙方;2、承包期限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止。第二条 承包费上交1、承包形式:甲方提供现有设备及经营手续,乙方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自主经营,上交承包费后,亏盈自负;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上交承包费,承包费至合同签定之日起,为每月 8000 元(大写:捌仟元整)。交款方式为每季度交。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1、在乙方承包扬中市环城南路 255 号飞腾电子游艺室前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并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时全部结清;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自主守法经营,承包后,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双方承诺1、如因政府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2、经营期满甲方继续外包,乙方在同等承包费下享有优先承租权。3、如店面因修路要拆除,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关预交费用。第五条 双方权益及义务1、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2、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经营相关所有费用,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等事项全权负责。3、乙方承诺在承包经营期间,要严格根据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开展业务、合法经营。如有违法经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