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申报合同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通讯地址: 受托方(乙方):地 址: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咨询辅导并申报服务,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及时办理相关附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并能成功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 5、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要求,提供资料等,如甲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6、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甲方必须仔细研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自评分数原则上在 75 分以上)。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该项目所需基本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代理申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撰写申报材料,组织附件,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必要时需甲方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申报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 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不得向除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 5、乙方的项目联系人与甲方项目联系人就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相互联系,如乙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佣金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付给乙方代理申报费用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待浙江省科技厅拟定公示,甲方一次性支付 人民币。 2、申报材料编制费人民币 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仅作为乙方为甲方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编制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不包括代办其他事项产生的工本费、行政事业收费和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等; 3、审计费用具体见附件。4、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软件著作权、专项审计报告等事宜,乙方需另行收费,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