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 同 书编 号:A TL-0110718 签订地点: 芜湖 (委托方)甲方:芜湖联盛置业进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安徽天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发布户外广告一事,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法律和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广告发布内容: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形象广告
二、发布期限:共叁年,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
三、发布地点:芜宣高速芜湖收费站口
四、广告牌规格:长 18 米,高 6 米,两面,面积共 216 平方米
五、广告发布费:叁年总发布费为 370000
00 元(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含税)
三年发布费分别为:第一年度(2011 年 7 月 18 日到 2012 年 7 月 17 日)发布费为 125000
00 元(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含三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第二年度(2024 年 7 月 18 日到 2024 年 7 月 17 日)发布费为 125000
00 元(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含两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第三年度(2024 年 7 月 18 日到 2024 年 7 月 17 日)发布费为 120000
00 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两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广告发布费含三年 7 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发布费、场地费、维护费、管理费、审批费、税费等
六、付款方式及时间:1
广告首期 90%发布费甲方在当年度 7 月 25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即第一年度首期发布费 112500
00(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第二年度首期发布费 112500
00(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第三年度首期发布费 108000
00(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广告末期 10%发布费在每年度广告发布期结束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