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甲方:江西省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参加张掖市滨河新区“恒嘉•山水领秀”住宅小区 8#9#楼及地下室项目工程的建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和监理人员及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施工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即:(1)乙方必须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之前进场;(2)2024 年 4 月 30 日前主体必须全部封顶
(3)甲方确保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开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定位放线日期为准计算工期
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价款计算标准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招投标合同以及在张掖市建设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为预算价,不做为最后决算依据
2、乙方同意以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预算部门算出的预算作为合同价,不再进行核对,约定总造价款为:柒仟伍佰壹拾柒万伍仟柒佰伍拾伍元(75175755),结算时只增加变更工程,其他工程量不再调整
3、工程决算方式为:约定总造价+工程变更签证价为结算依据
工程变更签证价计算以甘肃省张掖市 2024 年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及工程竣工日甘肃省住建厅发布的最新人工、机械等调整文件执行
4、乙方同意以工程决算总价(约定总造价+工程变更签证价)为计算基数下浮 6%,作为让利优惠给甲方
5、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其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当地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交纳的押金、预付款等均由乙方直接交纳
四、工程进度款1、乙方同意垫资做完基础完成到地下室顶板,作为垫资工作量
2、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由监理初审,甲方复审,并在上报十天内按复审的工作量支付80%工程进度款,剩余工程款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3、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