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项目乙供材管理制度BFJT-C-GCGL-005-2024-11总则1.1目的为法律规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乙供材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减少浪费、避开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乙供材料的管理。2管理内容2.1基建工程中乙方供应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家、品牌,不按甲方指定厂家、品牌购买相关材料,甲方不予结算。2.2材料确认单的办理2.2.1 根据标准合同内容的规定,凡在合同规定的当地材差文件中没有的乙供材料,施工承包单位必须事先办理乙供材料、设备确认单,作为结算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凡先进材料、后补办乙供材料、设备确认单的一律不予确认。2.2.2 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提出乙供材料确认单一式两份(包括工程名称、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到项目部审查,项目部应对乙供材料价格确认进行仔细审核,不属于价格确认范围的材料不得上报。价格确认单审核后报基建实业部工程计划处(以下简称工程计划处)审核 1-2 天后返回给项目部,审核后由采购中心负责确定结算材料价格后转交预算部备案。(施工单位一份,工程预算部一份)2.2.3 乙供材料、设备确认单由承包单位提出并办理(或项目部提出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办理,表中的填写内容除了项目部、采购中心填写内容可以手写以外,施工单位填写的内容必须使用打印,不允许手写),项目部审定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品牌、厂家、使用部位。要求根据单位工程进行办理,并注明使用部分,不允许将不同单位工程的材料、设备合并在一张表单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乙供材料、设备确认单,各审核单位有权不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受理,工程预算部不予办理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2.3到货验收:2.2.1 由项目部组织,基建实业部专业工程师、供应公司验收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乙供材料的到货验收。项目部必须仔细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如没有验收单不予以支付进度款。2.2.2 施工单位在采购和收货时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执行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2.2.3 对未经进场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擅自将材料使用的,该分项工程不能验收。直到实行措施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分项验收。3附则3.1本制度由基建实业部负责解释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3相关附表附表一:乙供材料、设备确认单附件二:乙供材料价格确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