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李钢强(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目前,人们对于安全生产条件的模糊认识是影响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中,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看得见的那些“物的不安全因素”,忽视众多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使得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难以得到真正的改观,因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始终徘徊在低水平的管理层次中。笔者认为,要彻底改变目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被动的局面,必须以科学的进展观来认识安全生产管理,正确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条件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下面笔者根据多年安全生产管理讨论及实践的体会,浅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地位、作用,以提示人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条件。顾名思义,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所应具备的条件。过去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之前,几乎在所有的管理文件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很难有对安全生产条件的完整描述,在《安全生产法》中虽在 15 处提及安全生产条件,但何谓安全生产条件没有表述,这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不完整的一面。直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才确立安全生产条件的具体内容,1国家建设部以此确立了建筑施工企业 12 项安全生产条件。2我们把它讨论定义为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或影响(制约)生产安全的所有因素。讨论表明,3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都可归纳为 12 项或 13 项内容。讨论进一步表明安全生产条件不仅有明确的内容,而且具有鲜亮的47 个特征,说明安全生产条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有其丰富的内涵。认识安全生产条件,深化了解安全生产条件的内涵,有助于我们紧紧抓住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我们把建筑施工企业 12 项安全生产条件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仔细的对比,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见表 1。表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要条款关系对比表条件序号建设部令第 128 号主要条款1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2第二十二条3第二十三条4第三十六条5第二十五条6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1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28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