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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C款)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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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双 喜 两 全 保 险 (分 红 型 )条 款 ( C 款 )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红 双 喜 两 全 保 险 ( 分 红 型 )( C 款 ) 条 款 (2002 年 8 月 经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准 备 案 )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的 构 成 本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单 或 其 它 保 险 凭 证 及 所 附 条 款 、 投 保 单 、 与 本合 同 有 关 的 其 它 投 保 文 件 、 健 康 告 知 书 、 变 更 申 请 书 、 复 效 申 请 书 、 声 明 、 批 注 、 附 贴 批 单 、其 它 书 面 协 议 构 成 。 第 二 条 投 保 范 围 一 、 被 保 险 人 范 围 : 凡 出 生 满 六 个 月 以 上 、 六 十 周 岁 以 下 , 身 体 健 康 者 均 可 作 为 被 保 险 人参 加 本 保 险 。 二 、 投 保 人 范 围 : 被 保 险 人 本 人 或 对 被 保 险 人 有 保 险 利 益 的 其 他 人 可 作 为 投 保 人 向 新 华 人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投 保 本 保 险 。 第 三 条 保 险 责 任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 本 公 司 承 担 下 列 保 险 责 任 : 一 、 满 期 生 存保 险 金 被 保 险 人 生 存至本 合 同 期 满 , 本 公 司 按有 效 保 险 金额给付满 期 生 存保 险 金, 本 合 同 效 力即行终止。 二 、 身 故保 险 金 1、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一 年 内 , 被 保 险 人 因疾病导致身 故, 本 公 司 无息返还所 交保险 费, 本 合 同 效 力即行终止。 2、 被 保 险 人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 故或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一 年 后因疾病导致身 故, 本公 司 按如下 公 式计算并给付身 故保 险 金, 本 合 同 效 力即行终止。 身 故保 险 金=身 故时有 效 保 险 金额×身 故时保 单 年 度数/保 险 期 限 第 四条 保 单 红 利 本 公 司 在 每一 会 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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