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义及基本要求考试内容 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基本要求」 (一) 掌握法、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 (二) 掌握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三) 掌握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 (四) 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五) 了解法的本质、特征、形式和分类、法律体系与经济法律关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 、法的特征 (1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二、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 法律规范的情 况 和条件。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 许 人们做 什 么 ,禁 止 做 什 么 或者要求做 什 么 的部分,实际上 即 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 。 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 ,将 要承 担 什 么 样 的法律后 果 。 按 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 整 方式,法律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 止 性规范和授 权性规范。按 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 度 ,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二)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 分为若 干 法律部门 ,由这 些 法律部门 组 成的具有内在联 系的、互 相 协 调 的统一整 体即 为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又 称 部门 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 则所 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 称 。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 分为以下 主要法律部门 : 1 .宪法及宪法相 关法法律部门 ,如 宪法、全 国人民代 表 大 会组 织 法、国务院 组 织 法、民族 区域 自治法、香 港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2 .民法商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