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制度第一章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推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监察。通过效能监察促进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效能,在提高集团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第三条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是改善公司内部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形成廉洁高效的企业管理运行机制。第四条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廉政与勤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在公司党政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监察对象应当自觉地、主动地接受监察。第二节效能监察的范围、内容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第七条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人、财、物”的各个方面和“产、供、销”的每个环节。第八条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署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尽职尽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与集团、公司党政保持一致;有无贯彻执行不力,虚以应付,敷衍了事,消极抵制,拖着不办的现象;有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其是的行为。第九条对经营管理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经营决策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合法,经营目标是否实现。在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中是否执行了资质资信调查制度、合同审签制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制度。第十条对设备、物资的采购和管理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采购设备、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设备、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物资的储备是否完好合理,是否有规避招标或超计划采购造成大量积压的现象,闲置设备和废旧物资处置是否按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对公司产品的销售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销售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销售价格是否合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债权的形成及回收是否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无内外勾结、损公肥私、侵占企业利益现象。第十二条对重点工程、技改项目、新建和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