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 -2006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令第344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61 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 年 1 月 19 日发布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3 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3
1 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b)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f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 明确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