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 修 合 同委托方 ( 甲方):承接方 ( 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 _房屋室内 _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面积平方米;2、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3、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 :(人民币)(¥: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施工工艺及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及采购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40%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40%
剩余 2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款,同尾款一并付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 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凭本合同向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饰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