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4 普陀农村商业银行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陀农村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成立,服务于“三农”、社区、中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一、重要提示(一)本行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二)根据银保监局和省农信联社有关规定,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有关规定对普陀农村商业银行实施了年报审计。经审计,本行年度经营年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本行年月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经营成果。(三)本行董事长张海军、行长缪军、财务部门负责人俞舟云对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四)本报告备置地点: 普陀农村商业银行总部及主要营业网点。二、银行概况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设立,由企业法人、职工自然人、社会自然人入股组建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年月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成立(浙银监复〔〕号),年月日正式挂牌营业,并依法取得由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舟山监管分局颁发的机构编码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于年月日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号的《营业执照》。本行注册资本元人民币。(一)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英文名称:., .(简称:或)2 / 34 本行法定代表人:张海军本行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号(自贸试验区内)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忠波联系方式: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三、财务会计信息本行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年月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见附件)(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行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制订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会计年度。本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