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央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发包单位:遵义市妇女儿童医院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贵州华顺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设备情况:1、设备情况:格力中央空调:模块式风冷热泵型机组、卧式暗装风机盘管等:另附 (规格型号、数量)
2、安装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及面积:遵义市中华北路 287 号 :安装空调面积 12530㎡
(2)工程造价:按(黔)招字(2024)46 号中标价:3556038
00 元,(大写)叁佰伍拾伍万陆仟零叁拾捌元整
(3)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5)付款方式:转帐或汇款
第二条 乙方工程设备、材料进场后,由甲方检验(签字盖章)确认后指定设备、材料货物堆放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仓储房)工程设备、材料的安全由双方共同负责
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甲乙双方商定:(1)201 年 月 日之前(中标后),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施工场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2)2024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3)2024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
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法律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
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