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二十六章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本合同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根据《湖南省在建高速公路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及销号制度》中的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划分办法,本合同段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高边坡施工;2、桥梁基础施工、墩柱施工及桥梁假设;3、隧道工程;4、爆破工程。 二、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制定 安环部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合同段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三、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1、对于重大危险源应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仔细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2、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抢救措施等内容。 3、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首先应对施工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4、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首次验收,并及时形成书面记录资料。 5、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重大危险源必须监控、检查和验收,责任人员签名。 6、项目部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应当将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及消除、预防措施的书面先告知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正确履行职责。 7、项目部安全监督人员对管辖的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核实,及时了解重大危险形成机理,有效放矢地实施动态监控。 四、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所辖地段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记录。2、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每星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消除和控制情况,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