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 2024 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督导工作的补充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2008 年 10 月 27 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4 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办社图函[2024]444 号)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督导组组成为完成此次督导工作,文化部组建了 15 个督导组,每组设组长 1 名,副组长 1-2 名;每组负责两个省(区、市)的督导工作(见附件 1)
二、督导时间11 月份内完成督导工作
每组督导时间在 10 天左右,一次成行
各组负责人在与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联系后确定具体督导时间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督导程序督导组听取督导地区省(区、市)文化厅(局)的工作汇报;根据督导通知的要求,检查有关工作;抽查 20%左右 2024 年度县级支中心及所属若干基层服务点,根据情况检查 2024 年度建设的县级支中心;结束督导工作前,向省(区、市)文化厅(局)口头反馈督导意见和建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督导组实地检查可分小组进行
为便于检查,现制订了《2024 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考核评分说明》和《2024 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考核评分说明》,请各地根据该《评分说明》做好自查工作(见附件 2)
四、撰写报告督导组在完成工作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文化部提交本组督导工作报告及督导评语
督导工作报告应根据督导通知要求,反映督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