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 京 铁 路 局 工 务 处京工函〔2024〕39号关 于 印 发 《 北 京 铁 路 局 营 业 线工 务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 暂行 ) 》 的 通 知各工务段、北京工电大修段、北京客运专线基础设施维修基地:为强化施工作业控制,确保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4〕190 号)、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24〕435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务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北京铁路局—1—营业线工务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在工作中仔细贯彻落实
前发《北京铁路局 工务补充细化实施措施的通知》(京工函〔2024〕10号)、《关于修订《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工务补充细化实施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京工函〔202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务系统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补充细化措施》(京工函〔2024〕49号)、关于修订《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工务补充细化实施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京工函〔2024〕23号)、《线路上使用人力推行小车安全管理办法》(京工函〔2024〕22号)文件,同时废止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北 京 铁 路 局 营 业 线工 务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暂行)—3—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作业组织,对施工中影响行车和人身的每个关键环节,都必须制定并落实好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的卡控措施
第二条 遵循“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
凡影响行车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实施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