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关于调整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转贴自:宁波市物价局 点击数:458 更新时间:2009-12-16 ] 甬价费〔2024〕119 号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区建筑渣土管理,提高建筑渣土处理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24〕872 号)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2024〕第 139 号)等有关规定,经讨论,决定对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宁波市中心城区内产生并委托有相关资质企业处置建筑渣土(建筑余土和泥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此规定缴纳建筑渣土处理费。 二、建筑渣土运输价格实行起运基价加超起运运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建筑渣土运输分陆运和水运两类,运输费中包含装车(船)费、运输费、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费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陆域运输费:建筑余土 5 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 9.0 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 0.8 元;建筑泥浆 5 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 20.0 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 1.1 元。 (二)水域运输费:建筑余土 10 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 9.0 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 0.30 元;建筑泥浆 10 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 15.0 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 0.40 元。 三、建筑渣土处置费 (一)陆域处置费:建筑余土为 8.0 元/吨;建筑泥浆为 10.0 元/吨。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为 10%。 (二)海洋倾倒处置费(包含海洋倾倒费):建筑余土为 2.3 元/吨;建筑泥浆为 3.2 元/吨。四、本通知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收费标准试行一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费的通知》(甬价费[1995]263 号)同时废止。此前涉及建筑渣土处置费等有关收费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此通知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1、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4】85 号)文件和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24】119 号)文件的规定,宁波市中心城区(海曙区、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