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部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办事指南(非行政许可)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24〕184 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24〕87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 251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24〕177 号)二、受理范围:在北部新区区域内由北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三、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4 份(原件);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项目班子任职红头文件 1 份(原件)3、监理公司项目班子任职红头文件 1 份(原件);4、施工单位项目班子任职红头文件 1 份(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 1 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损害保险凭证 1 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文明责任书各 1 份(原件、施工单位提供);8、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责任书各 1 份(原件、施工单位提供);9、地下管网保护方案 1 份(原件、施工单位提供);10、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 1 份(原件、建设单位提供);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1 份(原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提供);12、建造师安全考核 B 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 C 证(原件押证,另外还需提供 1 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 份(原件、施工单位提供);14、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和现场勘验报告各 2 份(原件,请在 509招标办办公室领取,电话:67463873);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1、各相关方案须经施工单位内部审查,附内审表;再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附外审表;2、若该工程无地下管网,则由建设、施工双方出具该工程无地下管网的证明;3、各相关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4、项目专职安全员的配置必须严格满足渝建发【2024】278 号文要求:A、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根据建筑面积: A1、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A2、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 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A3、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