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办法(2024 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省工程咨询业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全省工程咨询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进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是由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设置的全省性奖项,对全省工程咨询行业单位或个人为主完成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授予荣誉奖励
第三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科学评审的原则;坚持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工程咨询成果的原则;实行当事人回避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设置与标准 第四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设置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应是在重大经济问题讨论、规划编制或工程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咨询中提出了重大咨询建议,被采纳实施后,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或避开了重大的决策失误;在工程咨询理论或方法讨论,专业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并在省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
二等奖应是在经济问题讨论、规划编制或工程项目咨询中,提出了重要咨询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工程咨询理论或方法讨论,专业技术上有重要创见,有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
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
三等奖应是在经济问题讨论、规划编制或工程项目咨询中提出了一定价值的咨询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或在工程咨询理论讨论、专业技术有所创见
三等奖项目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具有较高的水平
第五条 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的单位一次可申报 8 项成果,具有工程咨询乙级资格的单位一次可申报 4 项成果,具有工程咨询丙级资格的单位一次可申报 2 项成果
对每项获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