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施工单位自 检 报 告一、 概况1、贵阳市红岩路经济适用房 A1 地 4 标段(9 组)位于贵阳市红岩路,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
建筑物主要功能为住宅,地上 6+2 层,屋顶为坡屋面
总建筑面积 7705
92 平方米,占地面积为 1186
75 平方米,建筑总高度 22
4 米,其±0
000 相当于绝对高程 1087
2、基础持力层钎探结果表明,均为中风化炭质泥岩,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值 fa=1500KPa
3 孔桩护壁为 C25、填芯为 C25 砼
4、地梁为 C35 混凝土
5、本工程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破土动工,2024 年 10 月 26 日完成孔桩开挖,2024 年 11 月 9 日完成孔桩填芯混凝土浇筑,2024 年 11 月 28日完成地梁混凝土浇筑
6、钢材经现场取样送检均为合格
7、砼试块经监理现场取样,同条件和标养试块,已到期的经试压,用数理统计方法评定为合格
8、按原图及设计修改图、设计变更通知,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基础分部的各项工程,没有到期的试块暂定为合格
9、基础施工期间,得到业主、设计、地勘、监理、质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保证了施工各工序、各部位能较好地按设计和法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二、 自检依据:a)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b)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2—2024;c)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4—2024;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 贵州省建筑设计讨论院设计的贵阳市红岩路经济适用房 A1 地块4 标段(9 组)施工图
三、 自检方法:a) 以检验批为基本单位,严格检验批的验收,检验批所含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设计要求和法律规范规定,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一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