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 255CM 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 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 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 10°C 至 25°C 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 60%至 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 1 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 0
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 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 0
15—1000MHz 时不大于 120d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 0
8m 处,照度不应低于 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 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
8m 处不低于 1lx
★设备间应采用 UPS 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 电源应提供不低于 2 小时后备供电能力
UPS 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 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 2 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 1 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机房装修系统★机房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