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详细流程
什么叫暂准进口 货物
暂准进口货物( Temporaire Temporary Admission Goods
是法文和英文两词的第一字母的组合)是按照本国立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准许暂时免纳关税及其他税费进口, 并保证在限期内复运出口的特定货物
他的特点是: 1
货物进口须向海关申报, 经海关批准, 暂予免纳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2
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3
期满后要按原状复出口
我国现行对暂时进境货物的报关方法
暂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必须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注明“暂时进口货物”,连同进口货物清单和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文,向进口地海关申报
暂时进口的展览品在进口前,展出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将有唛头、件数、重量、名称、规格、价格等内容的展览品清单一式两份,译成中文,向展出地海关申报
展品运抵境地时, 展出单位应向进境地海关递交展出地海关核准签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连同其他有关单据, 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下列货物申报暂时进口,还应交验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1)无线电器材 -- 检验中国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或检验证书
(2)动植物 -- 交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的检疫放行章
(3)药品 -- 交验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书》
(4)食品 -- 校验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采样证明》或在报关单上所注采样日期的标志
对于经过申报和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申报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应付税款的保证金, 或提供海关认可的书面担保后, 准予暂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和暂时免纳税款
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十九条规定“应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