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XF01《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旨在收集各银行在报告日对各类企业贷款的有关情况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2.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邮政储蓄银行
3.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境内汇总数据(月报)为月后7 日
月报遇“劳动节”顺延一天、“国庆节”顺延三天
4.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5.数据单位:万元
6.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7.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 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 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 欧元、 日元和港币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 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1.“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境内的地区
2.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各种经济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