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开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3、职责3.1 项目主管单位(如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施工协调、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方案的审核、办理施工项目审批表和施工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3.2 安全技术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一级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审查。3.3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和二级安全教育。3.4 保卫科负责办理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登记手续。4、工作程序4.1 施工前程序管理(1)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具体内容为: ①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② 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③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④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⑤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符合安全规定。 (2)资质确认后,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或议标)程序进行招标(或议标),和中标的外来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起草签定施工合同书。(3)安全技术科接到项目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经核准后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别危险部位及特别要求等;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别要求等;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4)签署完《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后,项目主管部门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和施工协议。(5)保卫科接到项目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对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备案。4.2 入厂后的日常安全管理(1)项目主管部门要委派一名现场监工技术员,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确认、协调。因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承担主要管理责任。(2)项目所在单位要指派一名现场监工人员,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协调、检查,因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3)安全技术科组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