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总纲 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院领导和团总支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阔同学在大学阶段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自主管理组织,是帮助广阔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育全院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院同学的利益的代表
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团结,奋进,务实,求真
第四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进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五条 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团总支联学院学生的桥梁
第六条 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加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第七条 提倡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判的权利
(三)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四)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仔细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 、“优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