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乙级(除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部分工程设计乙级除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丙级审批行政许可依据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2000 年 9 月 25 日);第七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2024 年 6 月 26 日)。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根据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行政许可条件1.《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 ⒉乙级 ⑴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 5 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乙级项划分见附表 2);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社会信誉较好,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80 万元。 ⑵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 2 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至少有 3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 1 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至少有 2 名注册岩土工程师。⑶ 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测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 8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⑷ 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⑸ 业务成果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诸专业近 10 年内获得不少于 1 项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单列市工程勘察奖(含表扬奖)。⒊ 丙级 ⑴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 5 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3 项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乙级项划分见附表 3);② 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 万元。 ⑵技术力量和水平 有编制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