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文明生产现场检查奖罚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开和减少各类人身损害事故,确保工程建设和谐、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二、违章的分类(一) 作业性违章:指在施工过程中,员工个人由于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个人。(二)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出现不符合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者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所有者或直接领导者。(三)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法令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组织者和指挥者。(四) 文明施工违章: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工程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管理人员或是操作者,应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确定。(五) 二次污染违章: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规程、法律规范,随意野蛮施工,或不实行防范措施,可能或已经对现有劳动成果造成了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其责任者是作业者本人或施工负责人。三、查处违章主要原则(一) 查禁违章和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行。(二) 不论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或未遂的事故都要同样重视,都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三) 对于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施工项目,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四) 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假如下属进行了抵制报告,而指挥者仍然一意孤行,那么将只追究指挥者的责任。(五)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违章处罚标准(一) 凡有下列行为(作业性违章)之一者,除本细则另有处罚规定外,每人每次罚款 50~500 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