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暂行)一、总则1
1 为科学评价市政施工(生产)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主要结合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的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编制
3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行业各施工(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与评价,以及对施工(生产)现场进行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评价
专业安全检查可单独选用分项办法
4 在按本《办法》检查时,除应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2
1 对市政工程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工艺和现场文明施工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纳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土方工程施工(含沟槽、基坑和沉井)、桥涵施工、隧道施工、脚手架与模板工程安全防护和施工机具共九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土方工程施工四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桥涵施工和隧道施工均为保证项目,其余脚手架与模板工程,安全防护和施工机具均为一般项目
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 100 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之和
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未列项目,参照分项检查评分表中相似项目检查评分
5 检查评分不采纳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目应得分数(扣完为止)
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 40 分时(三分之二),此检查评分表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