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3 生效日期: 2002-09-03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粤建管字[2024]97 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南海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为仔细及时贯彻执行,法律规范监理行业行为,确保施工监理到位,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的通知》(建市[2002]1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 一、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需将旁站监理方案列入评标内容,监理企业参加监理项目投标的文件必须同时提交旁站监理方案。 二、项目总监必须对项目旁站监理负总责。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省建设厅将委托省监理协会负责开展监理员培训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监理人员由省建设厅核准后统一颁发监理员岗位证书。 三、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参照附表配套。 四、凡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或旁监的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行旁站监理职责的,一律视为监理形同虚设,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参照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九月三日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2]18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现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仔细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附件:旁站监理记录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二年七月十七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