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渝安办〔2024〕94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行业要求)》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渝办发〔2024〕261 号)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考评采纳“千分制”,由共性部分和行业要求两部分组成,其中:共性部分 600 分,行业要求部分 400 分
经讨论,现将《重庆市煤矿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行业要求)》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安全生产 行业 评估 细则 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 年 11 月 23 日印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 庆 市 建 筑 企 业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评 估 细 则 ( 行 业 要 求 )二 、 建 筑 施 工 (400 分)类别级别评定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初审(分)评定(分) 否决项一建筑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情况(175分)1.建筑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台帐资料齐全及时,符合实际
25不符合扣 25 分;基本符合扣2
5 分2.建筑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污染源依规公示
25不符合扣 25 分;基本符合扣2
5 分3.建筑企业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和专家论证
25不符合扣 25 分;基本符合扣2
5 分4.建筑企业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员每日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全面安全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落实
按时完成监管、建设、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文明整改要求
25不符合扣 25 分;基本符合扣2
5 分5.建筑企业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