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2012-2-8 17:12:42 编辑:admin 一、层高是判定建筑面积的要素之一,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上的建筑层高应标注到楼(地)板,最终层高以房产测量为准。 1、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且不应高于3.0米。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9米(2.8+2.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高大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2.8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标准层高大于5.6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跃层式住宅、低层式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按其实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一般性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2.4米+2.1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高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3.3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6.6米且小于等于8.7米时,不论层高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按其实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商业综合性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0米(3.9米+2.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1.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3.9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容积率指标计算时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倍计算。单一空间达到 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按其实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独立设置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面高出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1.5米以上时(含符合植被生长要求的覆土深度),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 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5、建筑底层布置层高大于等于 3.0米的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空间应计入容积率。架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