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可编辑版 第 1 页 共 6 页 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最新版) (一)服务质量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定,确保造价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不出现重大偏差(超出以下标准均为重大偏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能满足施工要求并能通过评审,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 2、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审核偏差控制在正常范围内,若超出以下偏差,我公司愿接受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相关处罚: (1)500 万元以内(含 500 万),偏差小于 3%(含 3%)。 (2)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内(含 1000 万元),偏差小于2.5%(含 2.5%)。 (3)10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内(含 2000 万元),偏差小于 2%(含 2%)。 (4)2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内(含 5000 万元),偏差小于 1.5%(含 1.5%)。 (4)5000 万元以上,偏差小 1%以内(含 1%)。 3、若我公司提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作内Word 可编辑版 第 2 页 共 6 页 容、不符合合同目的或达不到行业规定的工作深度的,咨询人应负责修改完善,甲方不另行支付咨询费。 4、若造价咨询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情况,每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 2000 元;出具的正式成果有工作失误的情况,每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 2000 元,造成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从咨询服务费中扣除。 5、若我公司出具错误数据报告或错误结论,造成经济损失,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6、若我公司受合同双方以外的不恰当因素的干扰,所出具的数据不具有公正性,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如造成工程直接损失的由我公司承担。 7、若我公司的服务不能达到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二)违约责任承诺: 1、竣工验收结算后,经二审造价单位或政府审计(核)部门审计(核)后审减总额若超过1%,则咨询人承担超出部分5%的违约金。 2、因咨询人或其委派 的造价人员职业道 德 不良 (如:收...